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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大使獎勵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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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

  • 鼓勵消防安全大使或大使導師積極參與防火宣傳活動和協助消防處在社區推廣防火信息
  • 表揚消防安全大使或大使導師協助宣揚消防安全文化的貢獻
 

參加資格

  • 所有消防安全大使和大使導師均可參加。

獎勵積分計算方法

凡舉報或協助消除火警危險、協助舉辦防火宣傳活動或大使會活動、積極參與消防處相關活動等,均可按服務或貢獻的性質獲得獎勵積分,詳見下表:

 

  服務或貢獻 獎勵積分 累積分數上限
(一)

曾經舉報火警危險。

 

5分(每次)

50分
(二)

將被楔開的防煙門關妥。

1分(每次)

30分
(三)

協助籌辦防火演習/宣傳活動。

10分(每次)

50分
(四)

在特定場合(例如消防局、消防及救護學院開放日或防火展覽),協助向市民派發防火宣傳單張或防火小冊子。

10分(每次)

50分
(五)

協助主持防火展覽或遊戲攤位。

10分(每次)

50分
(六)

參與消防處的體育活動(例如參與消防處水運會或陸運會,或在有關活動擔任啦啦隊員)。

10分(每次)

50分
(七)

投稿或提供照片予《消防安全大使通訊》並獲刊載。

10分(每次)

50分
(八)

協助處理消防安全大使或特使的行政工作。

10分(每次)

50分
(九)

對「消防安全大使計劃」或「樓宇消防安全特使計劃」提供實用的改進建議並獲接納。

10分(每次)

50分
(十)

開辦消防安全大使訓練班 (只適用於消防安全大使導師)。

1分(每名受訓者)

30分
(十一)

推薦新人加入「消防安全大使計劃」或「樓宇消防安全特使計劃」。

1分(每名新會員)

30分
(十二)

特殊貢獻 — 在消防人員到達火警或緊急事故現場前:i. 為傷病者施行心肺復甦法(CPR),或同時使用自動心臟除顫器(AED)進行除顫電擊。ii. 協助滅火或救援。

最高可獲20分

不適用

(註:計分方法於二零零七年修訂,以便更有效反映各類服務或貢獻的性質。)

 

獎項級別

獎勵積分按年度計算,由每年十月一日起至翌年九月三十日止。凡在一個年度內累積滿指定分數,可獲頒下列獎項:

金獎

300分

銀獎

200分

銅獎

100分

 

 

     

查詢

歡迎致電 2170 9635 / 2170 9629 聯絡消防處支援課